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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 2019年10月23日 ]

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将于2019 年11 月下旬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的要求,面向各院系开展代表推选工作,本次大会推选代表包含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共计461 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正式代表的资格限定
1. 代表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 代表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 代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4. 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5. 代表必须具有服务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能力,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热心表达广大同学意愿。

二、正式代表的名额分配
本次大会设立36 个代表推选单位,按照各院系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总数的1%确定正式代表408 名,并考虑院系实际情况略作调整,具体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三、代表的产生
1. 本次大会通过“二上二下”的方式产生正式代表。具体程序和时间节点如下:
第一轮:10 月30 日(周三)前,各推选单位将代表选举信息通过年级大会、班会、新媒体等方式告知广大同学,以自荐、他荐、学生组织推荐等形式酝酿产生本单位应选代表名额120%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填写《××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二)以及《××学院(系)推选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报告》(附件三)简述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过程,电子版发送至sjtusu2019@163.com 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系)团委印章交至学联秘书处值班处(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周一、三、五晚上18:15-20:00)。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上报的预备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并征求各推选单位意见,确定《××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 月4 日(周一)前发回推选单位。
第二轮:11 月8 日(周五)前,各推选单位根据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学生代表会议(建议由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班级团支部骨干,学生社团骨干,党员骨干等组成;人数较少院系可直接召开全体学生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并填写《××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四)以及《××学院(系)推选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附件
五) 简述正式代表民主产生过程, 电子版发送至sjtusu2019@163.com 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系)团委印章交至学联秘书处值班处。同时各推选单位推选的正式代表填写纸质版《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预登记表》(附件六),由各推选单位统一收齐后交至学联秘书处值班处。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上报的人选,进行最终审查。(如代表资格出现问题,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将于11 月10 日(周日)前与推荐单位联系进行调整。)代表名单将被反馈到各推选单位,由各推选单位在本学院(系)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2. 列席代表由校团委、各院系团委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负责推选。11 月8 日(周五)前,各推选单位推选的列席代表填写纸质版《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预登记表》(附件七),由各推选单位统一收齐后交至学联秘书处值班处。
3. 特邀代表是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及其他。11 月8 日(周五)前,各推选单位推选的特邀代表填写纸质版《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特邀代表预登记表》(附件八),由各推选单位统一收齐后交至学联秘书处值班处。
四、常任代表
各院系从正式代表中民主推选1 至2 名常任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将参加学代会常任代表选举。常任代表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定期参加常任代表会议,对所在院系的同学负责。常任代表必须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本科生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研究生成绩绩点不低于3.0。常任代表必须具有服务同学的热情、能力和精力,关心和熟悉本院系学生的基本情况,不建议由所在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担任。若推选2 名候选人,则必须1 名为本科生,1 名为研究生。
五、有关说明
1. 代表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代表是否符合代表资格限定。
2. 各推选单位在酝酿代表过程中应考虑本科生和研究生比例。
3. 各推选单位在酝酿代表过程中应考虑学生党员比例。
4. 各推选单位在酝酿代表过程中应考虑少数民族学生代表人数。

5. 各推选单位在酝酿代表过程中应考虑现任学代会常委会委员,校学联、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主要学生社团负责人等主要学生骨干。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六、其它

本次大会的电院代表有义务参加校团委、院团委为代表安排的各项培训,有义务按时参加大会并服从会议的各项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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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工作组联系人:
邵宪一  15121035711

郑中豪  13166226971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XX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附件三:XX学院(系)推选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报告

附件四:XX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附件五:XX学院(系)推选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

附件六: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预登记表

附件七: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预登记表

关于推选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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