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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学生评优自主申报工作的规定

[ 2014年4月22日 ]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教育“三个面向”的要求,推进示范群体的建设,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共产主义理想、高尚道德情操、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康体魄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争做“新一代”,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今年将继续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以上工作,增强全院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培养并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爱的先进榜样,提供展现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的平台,在深入调研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同意,学院团委决定对我院学生评优工作进行改革,现对改革后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2. 评选学年未在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就读的学生不纳入评比范围。
二、 评选内容
1. 先进个人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
2. 先进集体
上海交通大学先进集体
上海交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 评选要求
1. 先进个人:评选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申报者须在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无不及格、重修科目(双学位课程、选修课程除外)。
2. 先进集体:结合《学生工作管理手册》相关规定,由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提交申报表和相关书面实际材料(字数约1500字,须文字配图片)。
四、 评选流程
1. 先进个人
评选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学生自主申报结束后,电院团委组织部将成立专门的审核工作组,根据评优的审核标准对申报者进行考核与筛选,优先考虑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者。通过电院团委组织部审核的申报者,方可参与所在班级组织的先进评选,最终由班级集体会议确定评优的名单,并上报学院团委。
2. 先进集体
1) 有意向申报上海交通大学先进集体或上海交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需要团支书准备相关书面事迹材料,根据学院团委要求提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2) 电院团委组织部将组织申报班级进行现场答辩,择优汇总上报至校团委。
3. 最终的评优名单将在全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正式确定。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学生评优自主申报工作的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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