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入党推优】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光荣任务和使命,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为了更好地培养和选拔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经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电院”)学生党总支、电院团委协商,制定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电院入党推优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优日期
原则上推优工作每年两次,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各一次。
本次推优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6日。
二、推优对象及基本条件
- 推优对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且按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共青团员。
- 基本条件
-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表现良好。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无挂科,或至推优日挂科科目已重修或补考通过。原则上本科生学习成绩位于专业中上游,硕士生学积点在2.1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并得到导师认可。新生推优时,可结合学生入校以来的综合表现推荐。
- 为人正直诚信,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一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纪律处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校院各类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入党推优基本程序
- 资格审查
由各年级党建指导老师总负责,基于电院党建信息系统中入党申请人及积极分子信息,严格按照递交申请书6个月以上、近两个季度按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原则,遴选本年级各班符合推优条件的同学并以班级为单位通告。届时各团支书可上ftp://202.120.38.11查看,用户名public,密码public。
- 群众意见推荐
各班召开会议,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并进行民主投票。到会班级成员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3,方可召开大会进行评议。各班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投票选拔,投票选出的推优对象需要满足所得票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才可上报。各班召开推优会议时需本班班主任在场参与并指导,综合考察积极分子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表决。各班会议后由各班团支书填写《附件3: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于10月22日20:00之前上传至ftp://202.120.38.11的【2014-2015学年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入党推优登记】文件夹中,用户名public,密码public。
- 积极分子资格审核
各班团支书填写《附件2:XXX班会记录表》,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附件4:上海交通大学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两者均于2015年10月22日20:00-22:00交至电信群楼3-105办公室。电院团委在对各团支部推优对象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2015-2016年度秋季学期团推优名单,并予以公示。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写、递交相关资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入党推优资格。
- 入党推优笔试面试
本次被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将与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被推优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参加11月中旬由电院学生党总支、电院学生党建联席会统一组织的入党推优笔试和面试。相关信息及笔试题库可关注电院学生党建官方微信(红色正能量SEIEE)的推介和更新。
- 正式成为第二年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
通过笔试面试的积极分子成为第二年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并接受党组织考核。
此次推优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若因各种原因未能发展成为中共预备党员,需遵从该年度推优工作细则各项条例再次参加入党推优选拔。
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根据各年级党建指导老师安排及时跟进发展对象候选人考核工作,各党支部登入党建信息系统为积极分子指定联系人,并建立积极分子电子考察档案。
说明:高中阶段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仍需按照本实施细则推优程序进行推选。
电院各学生组织由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审核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四、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 10月9日——10月16日:电院学生党总支、电院团委制定本学年度电院入党推优工作细则,各年级党建指导老师通过本年级党支书反馈上报情况确定本年级各班符合推优条件初步名单及各班推优名额;
- 10月 17日——10月22日:各班团支部组织召开入党推优会议;由班主任主持,民主选举出班级推优对象,当选人填写《附件3: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并按要求递交;
- 10月22日:团支书填写《附件2:xxx班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附件4:上海交通大学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并提交;
- 10月25日——10月26日:入党积极分子登入党建信息系统补充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
- 11月中下旬:电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安排入党推优面试,确定2016年发展对象候选人并进行网上公示。
五、推优入党工作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可参见ftp附件中要求。
此通知中各项附件均可在ftp://202.120.38.11相关文件夹中下载。
本次入党推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电院学生党总支和电院团委。
中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电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