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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5月举行。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学生了解和直接参与学生组织内部事务、有利于讨论和解决问题的角度,按照与会代表须具备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的要求,制定本办法。本次大会电院代表拟定代表87名,列席代表1名,特邀代表若干名。
一、代表资格的限定
1、代表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选派列席代表的单位是:校团委、各院系团委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
3、代表必须是拥护并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学校、品学兼优、具有服务广大学生的愿望和能力,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同时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意识的学生。
二、代表的名额分配
本次大会按照电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总数的1.2%确定代表人数,并考虑学院实际情况略作调整。
三、代表的产生
1、本次大会通过“二上二下”的方式产生代表,第一轮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第二轮由推荐单位通过民主方式选出代表。具体程序和时间节点如下:
有意愿当选代表的人员在4月26日(周三)20:00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代表遴选工作组(以下简称院工作组)的公共邮箱xdh_seiee@163.com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3),邮件以“学代会代表报名_姓名”的形式命名。
院工作组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名本次大会电院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上报。
第三十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上报的预备人选,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征求各推选单位和基层学生组织意见,确定《××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于5月1日(周一)前发回电院。
电院团委根据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学生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代表。院工作组将电话联系所有选举产生的电院代表,代表需填写《××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5),5月4日(周四)20: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工作组公共邮箱xdh_seiee@163.com,邮件以“学代会代表名单_姓名”的形式命名。
第三十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最终的审查认定,如代表资格出现问题,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将于5月7日(周日)前与学院联系进行调整。代表名单将反馈到电院,并在学院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5月8日-5月10日)。
2、列席代表主要由学院(系)团委书记、团工作负责人担任。
3、特邀代表是全日制在校留学生,主要由校学联与有关单位协商后,通过该单位的民主程序推荐产生。
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示意图
四、有关说明
1、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将提出调整意见。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代表资格方为有效;
2、在酝酿代表过程中应考虑本科生、研究生比例;
3、在酝酿代表过程中应考虑一定比例的学生党员;
4、在酝酿代表过程中应考虑现任学代会常委会委员,校学联主席团成员,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班集体班长,优秀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骨干;
5、在推选代表过程中应考虑适当的少数民族学生代表人数。
五、其它
本次大会的电院代表有义务参加校团委、院团委为代表安排的各项培训,有义务按时参加大会并服从会议的各项议程安排。
研究生团代表记党团素拓一次,本科生团代表获得1022项1分满分素拓。
院工作组联系人:
邵宪一 15121035711
胡 恺 13918014714
院工作组公共邮箱:xdh_seiee@163.com
1.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3.××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学院(系)推选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报告
5.××学院(系)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6.××学院(系)推选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
上海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代表遴选工作组
二〇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