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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 2019年3月8日 ]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推动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须为上海交通大学在校本科学生个人,并应当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已有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能申报2019年项目。

2.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其中本科生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一半,须有指导教师1-2名。

二、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项目立项后由各院系团委对项目进行日常联络与管理,校团委和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考核。

2.校团委和创业学院组织项目团队参加创业学院举办的“慧谷”创业训练营及其他由创业学院组织的创业培训活动,支持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等校外创业大赛活动。参加以上活动或赛事的项目,视参与情况及获奖情况予以免除中期检查答辩。

3.项目结题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路演PPT、产品样品、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助资料。

4.校级项目入选国家级或上海市级创业项目立项并成功结题后,项目成员可申请1个个性化学分(申请学分相关细节请见《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管理办法》),学生成绩记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习成绩大表》。

三、项目经费

1.资助额度

我校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经费平均2000元/项。市级、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立项经费平均10000元/项。市级、国家级项目立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经费不重复拨付,根据遴选结果按照最高一级标准拨付。

2.经费拨付

项目资助经费在立项后拨付总额度的四分之一,中期考核通过者拨付总额度的二分之一,结题答辩通过者拨付剩余四分之一。

3.组织经费

校团委及创业学院根据院系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项目质量、数量等,匹配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用于院系对于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日常过程管理。

四、申报办法及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 即日起至3月13日

项目申报人在3月13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附件一《2019创训立项申报书》电子版、附件二《2019创训项目信息表》电子版、项目图片或设计稿1-2张、项目成员合照1张),打包文件命名为“创训+申请人所在学院+项目全称”,以邮件主题“2019创训申报+项目全称”发送至lzpsjtu@126.com,如果已有路演PPT、创业计划书、企业运营报告、产品图片、视频资料等辅助材料,可一并打包发送。

2.立项阶段:3月18日至3月22日

由创业学院、校团委组织专家导师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择优立项。

五、联系人

联 系 人:刘张鹏

联系方式:18818213339

附件

附件一:《2019创训立项申报书》

附件二:《2019创训项目信息表》

【创训】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附件二】2019创训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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