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推动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须为上海交通大学在校本科学生个人,并应当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已有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能申报2019年项目。
2.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其中本科生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一半,须有指导教师1-2名。
二、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项目立项后由各院系团委对项目进行日常联络与管理,校团委和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考核。
2.校团委和创业学院组织项目团队参加创业学院举办的“慧谷”创业训练营及其他由创业学院组织的创业培训活动,支持项目参加“互联网+”大赛等校外创业大赛活动。参加以上活动或赛事的项目,视参与情况及获奖情况予以免除中期检查答辩。
3.项目结题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路演PPT、产品样品、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助资料。
4.校级项目入选国家级或上海市级创业项目立项并成功结题后,项目成员可申请1个个性化学分(申请学分相关细节请见《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管理办法》),学生成绩记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习成绩大表》。
三、项目经费
1.资助额度
我校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经费平均2000元/项。市级、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立项经费平均10000元/项。市级、国家级项目立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经费不重复拨付,根据遴选结果按照最高一级标准拨付。
2.经费拨付
项目资助经费在立项后拨付总额度的四分之一,中期考核通过者拨付总额度的二分之一,结题答辩通过者拨付剩余四分之一。
3.组织经费
校团委及创业学院根据院系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项目质量、数量等,匹配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用于院系对于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日常过程管理。
四、申报办法及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 即日起至3月13日
项目申报人在3月13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附件一《2019创训立项申报书》电子版、附件二《2019创训项目信息表》电子版、项目图片或设计稿1-2张、项目成员合照1张),打包文件命名为“创训+申请人所在学院+项目全称”,以邮件主题“2019创训申报+项目全称”发送至lzpsjtu@126.com,如果已有路演PPT、创业计划书、企业运营报告、产品图片、视频资料等辅助材料,可一并打包发送。
2.立项阶段:3月18日至3月22日
由创业学院、校团委组织专家导师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择优立项。
五、联系人
联 系 人:刘张鹏
联系方式:18818213339
附件
附件一:《2019创训立项申报书》
附件二:《2019创训项目信息表》
【创训】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