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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草案)

[ 2022年12月4日 ]

一、选举流程

1.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以下简称“筹备工作组”)根据前期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

2. 大会投票人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与会正式代表。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需进行6分钟竞选演说以及现场答辩。为保证选举公平性,每位候选人限回答两个问题,每个问题回答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3. 当全部候选人演说结束后,由与会正式代表进行无记名差额选举投票,决定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大会选票

1. 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得票最多的三名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将成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 大会采用线上不记名投票,在使用电子选票第一联时,每位正式代表需选出三名正式候选人;选择少于三名或者多于三名,该选票将作废。

3. 电子选票第二联作为本次选举的备用选择,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使用:

1)电子选票第一联的选举有效票数低于发放总选票数2/3时;

2)电子选票第一联的选举结果无法唯一确定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时。

4. 以上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归筹备工作组所有。

 

三、大会监票人

1.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

2. 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由筹备工作组提出,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3. 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本选举办法经过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超过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筹备工作组提出处理办法,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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