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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建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 2013年4月17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在学校“三位一体”的育人理念下,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上的成效和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促进作用,努力将学院的科研优势更有效地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经研究决定,设立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以更好发挥教学、科研活动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一、   总体定位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旨在为专业教授及科研团队指导电院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搭建有效平台,为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场地、设备与专业技术提供基础保障,为电院学生在国内外高水平科技创新竞赛中优秀作品的孵化提供有利土壤,是我院利用高水平科研带动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

二、   主要职能

1、为全体电院同学提供从事课内外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学术研究场地、设备支持及专业技术指导。

2、为我院各学科科研团队提供优秀的人力资源和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是学院培养未来杰出科研人才的重要蓄水池。

3、为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竞赛的同学提供专业教师指导及培训,是高水平赛事中优秀作品的重要孵化基地。

4、为学生科技类社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固定的场地、设备及基本经费支持,并配备专业教师指导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三、   创建主体

我院所有关心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及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外聘师资、专业教师、研究人员等。

四、   创建要求

1、场地条件:需配备固定场地,以申报人现有的教学、科研场地为主,条件成熟的也可使用校外科研基地、实验室等。场地面积一般要求不小于45㎡,并需安排专门的成果展示空间

2、人员条件:需有固定的专家教授及其科研团队或长期热心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教师作为指导老师,需有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参与实验,可实行淘汰轮换制度,选择具有科研热情、具备科研潜力的本科生着重培养,同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日常联系、活动组织、资料整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3、设备条件:按照实际需求,配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须的相关仪器设备及电脑、家具等基本办公条件。

4、参赛要求:每个创新工作室需指导两年一届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学技术作品大赛参赛团队

五、   创建规划及资金支持

拟建设10个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对于通过审核并确定创建的工作室,学院将举办授牌仪式,对工作室给予大力的宣传和支持。学院将从“985工程”三期中设立专项经费对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进行资助。原则上,工作室成立当年可一次性获得人民币万元的资助,用于对基本设施和设备的购置

六、   申报流程

即日起,如有意愿申报科技创新工作室的科研团队或老师,请填写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发送至dykx2008@126.com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续明

联系电话:15216713226

邮箱地址:songxuming@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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