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奉贤籍大学生暑期挂职的通知

[ 2013年6月3日 ]

关于开展2013年度“奉献·奉贤”

——奉贤籍大学生暑期实践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社区,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团(工)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推进“三化两建设”的部署,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奉贤基层工作,充实奉贤青年人才队伍,改善奉贤青年后备人才结构,形成人才回流机制,吸引优秀大学生在奉贤这块热土上就业创业,为奉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推进“三化两建设”做好各类青年人才的前置准备,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团区委在前几年实施“奉献·奉贤”——奉贤籍大学生综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将于20136月起再次牵手相关高校实施该计划。

一、参加人员

在奉高校,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以及各暑期实践单位所推荐的奉贤籍优秀大学生,全日制本科在读,以大一、大二、大三学生为主。要求综合素质较突出,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志于服务奉贤新农村建设

二、实施程序

1、各直属团组织在党委组织部门指导下填报岗位需求表,各镇、开发区以村为主填报岗位,亦可适当兼顾其他机关事业岗位、两新组织岗位;各委办局以相关业务岗位为主。需明确:具体挂职的部门名称,如“宣传科”、“ XX村”等;具体工作条线和内容,如“计划生育”、“镇保”、“综合协调”等;按实际需要填写专业及相关要求,可为“不限”。

2、各高校所推荐的大学生一般应是奉贤户籍或有志于以后在奉贤工作的大学生,一般应是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且推荐的学生能确保连续挂职时间不少于1个月。由高校团组织初核推荐,并填写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高校推荐汇总表,并于67(星期五)前汇总至团区委基层工作部。参加过“奉献·奉贤”——奉贤籍大学生综合培养计划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3、各暑期实践单位所推荐人员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在读大学生(由各村推荐的,一般应具有本村户籍)。由暑期实践单位填写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基层推荐汇总表,并于67(星期五)前汇总至团区委基层工作部。

4、报名参加挂职的学生,需保证连续挂职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各高校放假时间、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5、大学生暑期实践期间的午餐、车费由实习单位给予适当补贴。

6、人员与岗位初步匹配后,将征求高校、用人单位双方意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悉心指导,对岗位人员推荐、社会实践及后续培养全程关心,把好关育好人;各级团组织要主动联系、积极协调,发挥主体作用,尤其是在社会实践期间要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大学生的表现,以组织情怀凝聚青年人才。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5日下午5点

报名表发送邮箱:wangpeicheng@sjtu.edu.cn

附件2:奉贤籍大学生暑期实践高校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名表

附件4: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个人登记表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

2013529

 

访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