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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2014年夏季小学期 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申请通知

[ 2014年6月30日 ]

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2014年夏季小学期

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申请通知

一、创业训练项目是什么?

创业训练项目以具有创新创意想法,且对创业有浓厚兴趣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同学为主。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自主性。由学生自主提出申请、自主寻找创业机会,自主完成创业计划、自主开展创业实践。

二、组织形式

此次夏季小学期开展创业训练计划专项项目,有意申报此专项的申请人从创业学院网站chuangye.sjtu.edu.cn下载《上海交通大学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认真阅读理解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方式等要求后下载《上海交通大学创业训练计划报名申请表》,如实填写完毕后在7月5日12:00前将《附件:专项立项表》填写后以主题【创业训练计划专项】发送至sjtuchuangye@163.com,待学院确认后即开始此专项项目。

注意事项:申请人须是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在校学生。项目参与者可以个人形式或团队形式(推荐组成团队参与),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申请人及团队成员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等,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本期项目。

三、评审及政策

下学期开学后(约10月中旬),创业学院会组织结项答辩,通过专家评审等综合方式进行评审。作为创业训练计划专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5000元(根据产品结题情况,报销项目见附表)。获评优秀的项目可以推送到第五期创业训练计划等后续孵化项目继续培育,同时可以作为优秀项目推荐参与创业计划大赛。

附表:

  1. 可报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保存好来回上海的火车票等)、图书资料费等因公发生的各种费用。
  2. 不可报销:餐饮、咨询、固定资产(电脑配件等)、软件、租赁费(房屋、服务器)、通讯费、过路费、停车费、加油费、礼品、专利申请费用、服务费用、人力资源费、国外认证费、旅游景点门票、期刊杂志等
  3. 抬头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或者“上海交大”;发票内容应与该公司经营业务范围相符;发票需保留兑奖联,“奖区”不得刮开,否则视为无效;应开具具体日期;单张发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若有特殊情况需另行申报;必须敲有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一般为椭圆形,有税务号);项目内容填写明细项目,如“笔**支,单价**元,总价**元”。不得笼统的填“办公用品”等,否则须附用品清单,办公用品单价≤200元;大小写数字相符,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联系人:段庚勇(duangengyong@163.com)

电话:18521524546

    地址:闵行校区逸夫科技楼203室创业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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